问题 | 房子卖了以后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
释义 |
刘先生租了一间门面房。房东在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亲戚。新房东向刘先生收取租金时,刘先生得知自己租住的房子换了业主。刘先生发现了老房东的理论。他为什么不事先通知就把房子卖了?房东说,通知是在房子出售前张贴的,但刘先生说,他在任何书面通知上都没有看,刘先生问他的律师,原来的房东是否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他能要求优先购买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必须书面通知承租人,出租人有证据证明,除人力外,不能通知承租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虽然房东在上述事件中表示,通知已经贴出,但通知的法律后果并没有实际发生。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房屋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房屋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可以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且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到期,出租人除承租人以外未通知房屋出卖人。此外,法律规定,承租人对出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出售的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支付方式等,但出租人有证据证明其与第三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且这种关系对其是否出售房屋或者出售房屋的条件有重大影响的除外。因此,如果查实上述事件中的前房确实出售给出租人的亲属,且出售价格因亲属关系相对便宜,刘先生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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