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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的按揭房应该属于谁
释义

2006年5月,张平(化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之后,我们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2007年6月,张平与赵毅(化名)登记结婚。一年后,他们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2009年,他们离婚了,但他们仍然为房子的所有权争论不休。女人认为这是她婚前买的房产,她是抵押贷款人,房子应该属于她的家人。女人认为这是她婚前买的房产,她是抵押贷款人,房子应该属于自己。男方认为房屋是婚后登记办理的房产证,婚后共同支付的房屋贷款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离婚中的按揭纠纷层出不穷。专家意见:陕西省律师李律师认为,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正在讨论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草案)》第三条(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夫妻以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将贷款抵押在银行,离婚时该房屋可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贷款未归还的,视为一方个人债务。离婚时应考虑房屋的市场价值,一方应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司法解释出台后,《规定》将明确如何处理此类纠纷。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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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7: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