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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在另一个地方购买第二套房
释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个人申请商品房贷款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应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认房”的原则和“贷款”的原则。
    

但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认房”原则仅在本地适用。此外,与国务院此前的表态稍有不同,还是考虑到异地自住人员购房的实际需要,《通知》规定,异地自住人员可以申请贷款,但贷款人必须执行二级市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房屋(或以上)。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应当按照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套数确定,即以家庭为单位。有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果查询条件暂时不具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实际家庭住房数量的书面信用担保。贷款人核实信用担保不真实的,记为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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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