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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2020年限购限贷政策
释义

4月12日下午,两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在成都相继实施。作为今年第二波房地产调控政策,3月23日的限购政策再次升级。
    

在这两项新政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从现在起,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住房(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必须取得3年的房地产权证方可转让。同时,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其中首次购房家庭仍按原政策执行,且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而首次购房家庭有房及相应贷款的比例有所提高尚未落户的成都限购区已将首付提高至六成,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其中,成都局、高新南区所辖天府新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此外,无论他们是否有贷款或是否已结清贷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都将暂停。“323”、“412”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出台后,成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成交情况如何?中介人员走访调查成都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后表示,自上月限购政策出台以来,二手房成交量明显下降,现在几乎没有市民前来参观咨询,而且生意也比前几个月轻松多了。经过调控和监管,对二手房市场影响很大,特别是过去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目前二手房价格趋于稳定,买卖双方均处于观望状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前来办理房地产业务的人不像前段时间那么多了,所有柜台都秩序井然。
    

新政实施前,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系统中完成订购、签订合同并备案销售的商品房,在存量房交易平台中打印销售,有经纪服务合同或销售合同等的二手房按原政策执行。也就是说,4月13日之前购买的房屋,只要已经备案,无论权属证明是否办妥,都不会受到新政的限制。
    

另外,对于有一套房子的家庭,如果接受贷款而不接受房子,只要还清贷款重新购房,首付比例仍为3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无论之前的贷款是否结清,如果继续购房,都无法获得贷款。对此,无论政策如何变化,市民在购房时都要理性,再加上政府部门的监管,才能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附:成都市限购政策全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根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建发〔2016〕37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发〔2016〕45号),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作出如下通知。一是扩大住房限购范围。二手房应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应符合市房发〔2016〕37号、市房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商品房购买条件,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商品房和二手房)。
    

二、加强区域就业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者必须有限购户籍,或在限制区内稳定就业并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南部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限购政策将按照2016年45号文件继续执行,但非本区户籍居民应继续缴纳24个月的社会保险。
    

三、加强对
    

的资格审查。非本区户籍居民不得通过缴纳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的落实。四是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经区政府认定后,其购买的不能户籍、社保缴纳期限,但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得自住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手房自过户之日起5年内自行载入房地产登记簿。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定金、变相涨价虚高装修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伪造或者虚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施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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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