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取消反担保 |
释义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反担保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者条款的有效期内,约定的反担保责任未发生的,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的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无效,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注销登记。反担保救济的条件是:第一,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然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二,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者质押的,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四,应当符合法律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移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移占有手续。第一,反担保是保障担保人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追索权实现的有效措施。第二,反担保有利于这种担保关系的建立。谨慎第三人向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特别是担保人与债务没有密切的利害关系或者从属关系,承担担保责任后对追索权的实现有疑虑时,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没有反担保的,第三人可以因自身利益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求反担保。其他担保人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降低风险。第三,反担保可以作为一种经济调整手段,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与这种担保相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廉价的途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或特殊考虑,直接设定担保往往存在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我们可以利用反担保绕道而行,与相应的担保相衔接,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律师网免费的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你的疑问。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