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需要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破产清算吗 |
释义 |
公司应该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破产清算吗? 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管理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破产管理人可以是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的清算组,也可以是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经征求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可以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该机构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不得担任经理: (一)故意犯罪的刑事处罚; (二)吊销相关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经理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上述知识就是小编给出的答案。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担任。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