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支付土地出让金 |
释义 |
谁来支付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转让费用由受让人或转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划拨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划拨土地需要转入出让土地的,必须提前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规定》,应当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减去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价格,且具体数额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质量鉴定机构进行价值鉴定确认。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转让手续交易双方应当申请转让。同时,交易双方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受理并审核后,市政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用地征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审查,申请用地用途符合规划,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土地出让金,制定协议出让方案。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基准日为拟出让时点。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办理出让手续时,应当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制定协议转让方案。应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下列公式核定: (1)出让后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变的,应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股权价格转让 (2)转让后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交土地出让金=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转让人的权益价格拟出让时符合原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报经批准,并出具批准出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约定的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通知内容包括:出让标的、原土地使用者、出让人的要求、出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公开交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地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交易价格。签订出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格后,出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 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当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持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证原件、批准出让通知书、土地使用证原件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和公开交易情况,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的划拨决定,取消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并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上述内容是对“划拨土地出让金由谁支付”问题的回答。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来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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