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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承包农地征用到期前如何补偿
释义

目前,我国国有农场的经营方式有三种:农场自主经营,职工为职工,工资由农场支付;村民自行承包,农场与个人签订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村民与村集体签订合同。如何补偿政府收回国有农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2001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护国有农地合法权益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需要占用国有农用地建设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给予补偿安置。2008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其中规定:“3。规范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退出。依法收回国有农场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并安排相应的社会保障费。”因此,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交给国有农场,长期承包国有农场农用地作为主要生产生活来源的农业劳动者,对自谋职业、终止与农场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失地补偿费,并发给安置补助属于个人的,由国有农场重新安排工作的,给予国有农场安置补助。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按照“谁投资,谁获得”的原则给予补偿。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的法律依据自北大荒开发以来,国家没有制定国有农场的法律法规。国有农场土地合同的制定大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导致国有农场土地合同形式繁多,没有统一的格式。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土地承包与土地流转的法律关系。因此,这部法律是中国法制史上土地法律关系的又一新亮点。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只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不适用于国有农地承包。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既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也适用于国有农地承包。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农民依法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根据这一规定,国有农场代表国家管理和使用国有土地。而且,这部分土地用于农业,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适用范围。为此,对于国有农地承包经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以上是小编对“承包国有耕地未到期被征用如何补偿”问题的回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国家收回国有农用地的经济补偿,按照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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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5: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