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政府有权征收水田吗 |
释义 |
乡政府有权征收水田吗。 征地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部门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地价,否则属于违法补偿;在征地范围内公布征地文件号和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违反程序的,一次性支付,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政府制定,或者通过评估确定;违法征地的,可以拒绝移交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应当经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宣布征地,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镇政府无关。征地审批机关仅为“国务院、省政府”,而征地的实施机关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村委会”,与镇政府实施征地拆迁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他们无权进行征地拆迁。 如果当地乡镇政府征收水田,可以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律师在这个网站上呆了很长时间。如果您对水田征收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