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统一征地年产值补偿标准 |
释义 |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共有三类土地:第一类区域范围:腾越镇(原孟连乡除外)、和顺镇。平均补偿标准为47060元/亩。
二类地区:一、中和镇、荷花镇、后桥镇、电滩镇、明光镇、曲石镇、古洞镇、街头镇、马占镇、北海镇、清水镇,平均补偿标准为36940元/亩。平均补偿标准为2.89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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