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 |
释义 |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使劳动合同无效; (8)劳务派遣单位因下列原因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九)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十)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迫劳动者冒险劳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劳务派遣合同的终止往往类似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只要用人单位不遵守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侵害劳动者权益,就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如果有问题,也可以联系律师,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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