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2020年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丧葬费标准没有规定,可以参照当地丧葬费的规定。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财政部(2011)192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烈士、因公牺牲的,调整一次抚恤金支付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其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因病死亡的,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其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退休费。发放一次性养老金所需资金仍通过现有渠道解决。(二)离退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如下:事业单位方面,遗属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死者所在单位给予定期或者临时补助。(2) 幸存者的生活补助标准,应当坚持维持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对在保护、抢救国有资产和对敌斗争中牺牲的,可以适当提高生还者的生活补助标准。遗属津贴按照遗属津贴的数量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三)补助对象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①父亲(包括抚养死者的看护人),丈夫年满60周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母亲(包括抚养死者的看护人)、妻子年满50周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以上补助对象参加劳动或者农业生产报酬,应当作为本人的生活费,而这部分收入在计算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时要考虑在内。(五)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扣除必要的生活费后,其余收入应当作为尚存家庭的生活费,不足的,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生活水平确定。 (6)遇有特殊困难,死者所在单位也可酌情给予临时补助。 (7)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就业和人员的减少,享受补贴的幸存者可以根据新的情况减少或停止对其生活困难的补贴。(八)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从死者所在单位的资金中支付。国有企业退休干部死亡后,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直系亲属,可由发放养老金的单位根据困难程度暂时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费用按现行养老金支出渠道结算。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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