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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婚姻关系无效,诉讼能否撤销
释义

1、 婚姻关系无效的,在人民法院判决前能否撤诉,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诉,原告是否申请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决定不撤诉,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首先,行政救济,婚姻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对因登记审查不严造成的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纠正错误,取消错误登记。这样,行政诉讼就应视为行政自纠的事后程序,即当行政机关不愿撤销婚姻登记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法院在查阅有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撤销登记的判决,实现法律与事实的统一。
    

在行政救济方式上,除了行政机关的自纠之外,由于错误登记的类型不同,行政救济的主体也有所区别。结婚证上能提出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带人,假结婚证上能提出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带人,而在骗婚中能够提起行政救济的人只能是被骗人。第二,民事诉讼救济的方式,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婚姻无效或者解除“欺诈”婚姻,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对婚姻无效进行审查确认。代领结婚证的,根据受害方的意愿予以吊销;虚领的,确认无效,并通知行政机关注销登记;骗取婚姻的,除此之外对确认婚姻无效并通知行政机关依法解除的,还应当通知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在人民法院对无效婚姻案件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销起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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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1: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