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 |
释义 |
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一)被告知后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证据证明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情形: (1)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拒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由鲁巴小编整理。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律师网. 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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