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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独去劳动局有用吗
释义

一个人去劳动局有用吗?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拖欠或者侵吞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清楚、充分的,通常可以领取法定工资,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也可以责令支付补偿:,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 拒绝向工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3) 向劳动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以上是相关答案。在正常情况下,当我们审理一些案件时,更重要的是一些证据。如果我们能证明公司是违法的,在这个时候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一个人去劳动局打官司也是可以的。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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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