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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释义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关于如何处理劳动争议,首先要申请劳动仲裁,并办理以下受理手续:
    

1。应用程序。首先,原告应当在侵权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请愿书”填写请愿书一式两份,并附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告为用人单位的,应当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核对。
    

2。接受。仲裁委员会将在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条件的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两名的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4举出证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投诉人一般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作出辞退、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证据。
    

5。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听证。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缺席裁决。
    

6。调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员应当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作出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8。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一般在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内审结;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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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