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地位—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97) |
释义 |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证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在本案中,法院通知付某来参加诉讼是为了让其来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一些事实。因此,其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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