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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喝酒喝死人酒友要赔偿吗
释义
    不幸小伙喝酒后猝死
    事发当晚,一起喝酒的都是90后,他们都是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都在集美上班。2012年11月30日晚上,下了夜班之后,一群好朋友想喝点小酒解解乏。
    由于嫌在外面酒店吃饭花费太大,他们就决定在宿舍煮火锅喝酒。于是,他们一起买了不少菜,还有牛肉丸和羊肉等,就“开锅”了。
    本来只想喝点小酒解解乏,可是人一多,这喝酒的量就不好控制了。一开始吃饭的时候,他们只买了一瓶酒。不过,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喝点小酒”变成了“一醉方休”。
    当晚,小魏和四名好朋友一共喝了两瓶54度的老白干、一瓶45度的白酒。据小魏父母事后了解,其中小魏喝了一瓶白酒。
    喝完酒后,小魏醉得一塌糊涂,同伴小周、小卢就和小魏同睡一个房间,另外两人睡另一个房间。
    第二天早上,小林去喊小魏上班时,才发现小魏趴在床上,昏迷不醒,连拍了他好几下都叫不醒。小林就帮小魏翻身,翻过来一看,发现他嘴唇已经发紫,还口吐白沫。
    于是,小林连忙拨打120,并背着小魏到路口等待120。遗憾的是,医生到场后发现小魏已经死亡。送到医院后,经诊断为“院前死亡,猝死(不明原因)”。
    索赔父母状告四酒友
    同伴的死亡出乎大家的意料,因为谁也没有想到,仅仅是在一起吃了一次火锅,竟然惹出这么大的祸事。
    事发后,小魏的父母听说了儿子的死讯,从湖北老家赶来厦门。看着小魏悲恸欲绝的双亲,几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东拼西凑了16000元钱,交给了小魏的父母,作为小魏的丧葬费用。而小魏所在的单位也组织职工捐款4万多元。
    近日,小魏的父母把小魏的四名酒友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40%的过错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总计28万多元。
    由于小魏家属拒绝尸检,去年年底小魏遗体未经尸检即火化。因此,小魏猝死的原因已经无法查清,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是酒后猝死的。
    争议酒友要不要担责?
    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在法庭上,小魏父母说:“酒友不负责任,害死我儿子,他们应当赔偿。”他们认为,当晚四名酒友在小魏大量饮酒已经醉酒后,没有劝止,也没有尽到相互帮扶、照顾的义务,还让小魏趴着睡觉,结果导致死亡,责任不可推卸。
    对此,四名酒友都感到十分委屈,他们辩解说,小魏之死责任不在他们,是小魏自己要喝酒的,他们没有劝酒,反而是小魏自己一直在劝别人喝酒。
    酒友们认为,小魏父母所说的“共同饮酒后有相互帮扶、照顾的义务”没有法律依据。其中,被告小卢还说:“我们和他是多年的老同学,还是朋友,我们不可能有意要去害他的。我觉得这事谈不上赔偿责任,我们每人给4000元钱,就是想给他父母一点安慰。”
    经审理,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名酒友对小魏的死亡负有10%的轻微过错,要求他们赔偿25870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6000元,他们还应当再支付9870元。
    目前,小魏的父母已经提起上诉,案件正在二审当中。
    法官说法:为何要赔10%?
    一审法官认为,小魏作为一名成年人,喜爱饮酒属于其个人人身自由。由于饮酒过量没有标准可以遵循,所以由他人判断其是否饮酒过量而采取措施制止,必然会侵犯其人身权利,难为法律所允许。因此,他人无权干涉小魏饮酒的自由。
    而且,小魏在入睡前状态良好,一贯身体健康,同伴难以预见,更何况同伴也已经大量饮酒,难以对小魏更进一步地观察照顾。
    但是,法官也指出,四被告作为共同参与人也大量饮酒,如果他们四人能够有自制力控制自身行为,避免大量饮酒,也就可能避免小魏大量饮酒,从而避免小魏的死亡。因此,四被告对小魏的死亡,负有一定过错。由于过错显著轻微,法官认为,四被告承担10%的赔偿责任较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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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1: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