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通知 |
释义 | 各专利管理机关、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今年元月,我局发出国专发法字(86)第16号文件,广泛征求了各专利管理机关关于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意见。现将关于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方式和要求等规定的通知如下: 1.实施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第十二号公告(附件I)执行。 2.实施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办理。 3.中国专利局和各种专利管理机关对实施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一律不收费用;并对合同承担保密义务。 4.各专利管理机关和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翻印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的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附件Ⅱ),并向使用表格者收工本费。 5.各专利管理机关和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应在每季度开始的头两周内将备案情况汇总一次连同备案表与合同副本一并报中国专利局法律事务部专利实施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