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吗 |
释义 | 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吗 不可以,法律禁止任何人私自采取扣押措施索债,否则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过,可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留置的条件和程序详见《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扣留’,所以,只要是不符合留置的,就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447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 《民法典》生效前,《物权法》规定: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二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二百三十三条?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二百三十四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二百三十六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二百三十七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八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债权人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债务人是不能扣留债务人的,扣留债务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债务纠纷当事人只能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更多相关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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