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证监会简化核准程序。 第十九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第二十条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第二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审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自受理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发行申请核准后,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可能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承销机构应当勤勉履行核查义务,发现发行人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承销,并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在后续发行中及时披露更新后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每期发行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核准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201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5]3号,以下简称《准则第24号》)规定了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与授权文件 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决议)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文件 主承销商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发行人基本情况; (2)公司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3)发行人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 (4)对募集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意见,包括募集文件中与发行条件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意见; (5)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6)主承销商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的承诺; (7)主承销商是否履行了内核程序,以及内核关注的主要问题、解决情况以及内核意见; (8)发行人是否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核查意见(适用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或机构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发行人);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 核查意见应当由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债券承销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签字,加盖主承销商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 (二)申请材料要求 (1)《准则第24号》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核需要,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如果某些材料对发行人不适用,可不必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2)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3)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明“xxx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面向公众投资者/面向合格投资者)”字样。 发行申请文件的扉页上应标明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或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有效的联系方式。 (4)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将募集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及历次报送的电子文件汇总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的具体介绍,以及对于债券不是说你想要发行就是可以发行的,是需要进行相关的部门以及长时间的审核的,那么如果想要一次性审核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如果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欢迎来咨询法律咨询网小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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