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信用卡网贷100万没钱换还怎么办 |
释义 | 欠信用卡网贷100万没钱换还怎么办 第一:欠信用卡 现在,我们如果信用卡有欠款,在催收多次,超过了3个月还不还的情况下,银行可以直接将欠款人起诉至法院,将被法院判定为恶意透支,是需要肩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在信用卡欠款的情况下,你应该积极的与银行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像他们说明你的情况,希望能协商还款事宜,能停息还款或者降息还款,此时,一定要将这个协商过程的电话录音下来,到时候如果立案侦查的时候,你也能向相关机构证明你是有诚意要还款的! 第二:欠网贷 这个网贷我们就将之简单地分为会影响征信和不会影响征信的,那么,我们在还款的时候,就应该先将会影响征信的那类型贷款还上,如果还不上的话,就跟上面的信用卡处理方式一样了,和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商量定额还款,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并且全程录音。 对于不上征信的那部分贷款,贷款公司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去起诉你,毕竟年利率如果超过了24%的话就属于高利贷了,是不合法的,如果起诉你的话,最后的结果也就是偿还一个本金。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欠信用卡网贷100万没钱还是有可能会被告上法院,成为失信平台黑名单上面的一员,同时还有可能会产生更多利息等等。对于欠信用卡网贷100万没钱换还具体的法律后果也不是很清楚时,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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