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新破产法中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那么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带来的相关内容了解。 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这是第一优先顺序请求权。因为,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维护劳动者的生计及其应当享有的待遇,是国家政府的责任,也是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这是第二优先顺序请求权。税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故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在破产分配时应先于破产债权受偿。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清偿优先顺序请求权后,仍有剩余时,即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还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以上就是本次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带给大家的有关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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