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在婚后的债务怎么还 |
释义 | 一、夫妻在婚后的债务怎么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些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主的除外。 (二)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 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 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付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要划分清晰明确,对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后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可见,婚后债务的偿还就跟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的道理都是一样,夫妻双方只有先区分清楚了婚后的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确定到底应该怎么偿还。另外,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也不要妄图在离婚的时候让另一方帮助偿还,这样,有可能会影响到共同债务的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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