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的撤诉处理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的撤诉处理有哪些 1、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 2、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四条?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网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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