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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情形
释义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情形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相关知识:刑事案件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遇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时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不同。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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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