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有四个方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好了,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各位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并且能让您知道您所遇到的问题的下一步该怎么去做。如果您在遭遇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捍卫公平,如您需要法律咨询,请进入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相信定会有完美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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