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首先对于交强险医疗费赔偿对营养费以及伙食费的补助是否包括是有不同意见的: 第一种是根据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指出,其中的赔偿是包括营养费和住院伙食的补助费的;另一种观点是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是属于无效的,其中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不属于赔偿的限额的,而应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目下的,因为它与《合同法》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相违背。 而在有关解释中我们了解到,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并不是直接用于治疗伤情疾病的。 交强险可以分为两种: ? 第一种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被保险的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人对受害人赔偿所承担的金额,包括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护理康复费等多项费用,其中还有法院判处的需要承担的精神损失费; 第二种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指在发生事故后,保险人仍要对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包括医药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用等等一些医疗相关的费用。 而其中有关的护理费用赔偿如下: 1.受害人在疗养期间有他人帮忙照顾而要出具的费用; 2.康复期间由别人帮忙照顾而要出具的费用; 3.因为事故造成的残疾或者丧失了生活的自理能力的受害者,需要别人照顾才能够生活的,仍要出具相关的费用。且在受害人住院期间,是由医院统一安排护理费用的,因此不算入护理费。 按照2008年以后的改革标准来看,驾驶的机动车辆若是发生事故后,需要赔偿一万一千元的死亡伤残费、一万元的医疗费、两千元的财产损失费;若是责任不在己方,那么仍要赔偿死亡伤残费一万一千元、医疗费一千元、财产损失费一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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