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意识到犯罪能否认定自首 |
释义 | 一、未意识到犯罪能否认定自首 自首要求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所以即使没有意识到犯罪也可以认定自首。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 二、自首如何作为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证明被告人自首、坦白、立功的证据材料,没有加盖接受被告人投案、坦白、检举揭发等的单位的印章,或者接受人员没有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有自首、坦白、立功的事实和理由,有关机关未予认定,或者有关机关提出被告人有自首、坦白、立功表现,但证据材料不全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有关机关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要求相关人员作证,并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性的自动投案行为,在法学界被称作为无意识自首。对于无意识自首在实务中其实存在很多争议,所以在个案的处理中可能会存在不同的结果,小编建议您在遇到相关问题时首先向法律咨询网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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