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发布招标文件撤除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已发布招标文件撤除应该怎么办 当遇到已发售的招标文件撤除,则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如果情节严重则应当赔偿投标人损失。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已发布招标文件撤除应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当遇到已发售的招标文件撤除,则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如果情节严重则应当赔偿投标人损失。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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