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监护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材料有:(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3)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相关知识: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因此,对于办理监护公证需要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并且根据流程进行办理。一旦成为监护人之后就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一些职责,承担起作为一个监护人的责任,这点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重要内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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