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检察院还没起诉怎么办? |
释义 | 【为您推荐】安丘市律师 会理县律师 石河子市律师 岳阳县律师 桃江县律师 海淀区律师 海珠区律师 如果大家喜欢看国外的律政剧的话,都会听说过假释这个词,从剧里的剧情我们也会了解到,假释的意思就是让你交一笔保证金,然后先放了你,但你不能逃,一逃就没收保证金,并确认你是罪犯。那么,国内是否有假释呢?是有的,只不过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到期检察院还没起诉怎么办?详情见下文。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到期检察院还没起诉怎么办? 取保候审到期检察院还没起诉的,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是取保候审期间没有查到相关证据,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稍等一段时间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收到不予起诉的决定书的,也可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将保证金退回,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不用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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