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 |
释义 | 在因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即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进行赔偿,同时可以依据工伤获赔。但是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钱呢?这才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下面,小编简单介绍一下。 1、工伤期间可以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和伤残保险待遇。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医疗保险待遇的内容 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原正常工资发放。 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伤残保险待遇 (1)伤残补助金 工伤要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是24个月,二级是22个月,三级是20个月、四级是18个月、五级是16个月,六级是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3)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赔偿与其他情况导致的工伤赔偿获得的数额是差不多的,但是对于不同地区的不同劳动者来讲,其赔偿数额就有一定差距了。这是因为各个省市对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不同,而各个劳动者的伤残情况以及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更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方面的知识,请您具体咨询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评残怎么评 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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