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
释义 | 聚众斗殴行为一方面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一种破坏。因此,法律上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带来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供你参考。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二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3)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聚众斗殴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打群架,但一般这样的行为是不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只有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后才会定罪处罚。希望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成都地区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的内容,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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