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 |
释义 | 劳动必定会带来伤害,但劳动也是最务实,最容易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工伤是每个劳动者都不避免的情况,而有些劳动带来的工伤则会给劳动者带来很大伤害。所以国家在这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切身权益。那么在劳动法中,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 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为受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所垫付的鉴定费可要求用人单位核销。 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人次200元;市级180元;县级150元。 工伤鉴定的其他内容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因工负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职业病病史摘要》 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2、缴费后请等待鉴定通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检查及鉴定。 3、鉴定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签发《鉴定结论书》。 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7——27个月,若本人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应按本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月数的标准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10-5级(有该项),3-18个月 * 本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均工资 ;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综上所述,依据劳动法,我们可以知道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 工伤鉴定结果由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进行收集,然后先行进行垫付。在受伤的劳动者立场上,单位是需要对受伤员工付一定的责任。受伤员工后期可依据鉴定结果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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