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诉状怎么写? |
释义 |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选择婚前同居,但是双方并没有确定婚姻关系。因此双方如果感情不和,造成的财产纠纷也会让人不知所措。很多人选择申请法院受理,那么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诉状如何写?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同居财产分割起诉状 原告:____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 被告:____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均未婚,与*年*月*日相识,自*年*月*日起同居,同居期间没有生育孩子(如有生育孩子,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此致 * *县(区、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1、本起诉状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 根据上文给大家提供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起诉状基本格式,相信大家对怎么写这诉状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现实案件中因为各自的情况不同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有必要,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以从专业律师的角度给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二、解除同居关系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 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由此可看,能够诉请人民法 院解除的同居关系是指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对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非法同居关系”。未婚男女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意义 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不予保护,也不予禁止,当事人不能诉请人民法院解除这种同居关系。但是,无论是前面所说的“非法同居关系”,还是未婚男女不受法律保护 的“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您本身有这方面需求,可以参考上述范本。同居财产分割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按照夫妻财产分割规定为标准。如果是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不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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