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
释义 | 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性病 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 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麻风病 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关于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对社会没有危害。 看完上面的内容之后,大家需要了解清楚这些禁止结婚的疾病在现实生活中是真是存在的。我们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结婚,才能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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