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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人证明要收费吗?
释义
    现代社会,遗产继承很多是必须经过遗产公正证明的。继承人要进行遗产证明,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文件,此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继承人证明要收费吗?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呢?继承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果您不是很清楚,法律咨询网的小编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继承人证明需要收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
    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
    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
    3、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
    4、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5、最低收费200元。
    三、继承人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单、殡仪馆签发的火化证等,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上述证件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被继承人的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上述证明在国外办理的须经外交认证,在香港办理的须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在台湾办理的须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在国外居住的应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并经外交认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该声明书,在国内居住的应亲自到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在香港居住的应到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或亲自回内地公证处办理;在台湾居住的应在台湾公证机关办理。
    6、被继承人或已死亡的继承人,新中国成立前死亡的或虽然是新中国成立后死亡但没有死亡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足以认定其死亡的有关证据。
    7、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按《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失踪或死亡。
    8、继承人不能亲自来公证处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9、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这些就是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的关于继承人收费的相关资料以及继承人证明需要的提交的材料了。继承人公证是很复杂的,准备的材料充足,了解清楚自己要缴纳的相关费用,就不需要多走几趟程序了,多了解一些继承公证的法律知识,对您的工作与生活必定有所帮助。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站的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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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