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行政拘留几天? |
释义 | 我国目前阶段实行环境与经济同等重要的发展战略,但是在上世纪,我国一度忽视了环境的保护,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完整的生活环境,我国刑侦法规规定,社会主体在实施环境污染行为后,会被拘留,那么,环境污染行政拘留几天? 一、环境污染行政拘留几天? 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环境污染如何认定? 1、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 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地。水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还包括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大气,是指包围地球的空气层总体。处理危险废物的方式主要有排放、倾倒、处置三种。排放,是指将危险废物排人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和倒出等行为。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运载工具,向土地、水体倾洒、堆积、放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主要是指以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危险废物的活动。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都可以称为危险废物。废物包括废气、废渣、废水、污水、废弃物等多种形态的废弃物。放射性的废物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有毒物质主要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我国尚未颁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实践中主要参考《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所列的危险废物名录。 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致使多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最长不会超过一个月。拘留只是处罚较低的行政处罚,适用于实施了对社会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在进行处罚前,首先要确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并且已经给环境造成了损害,最为重要的是,需要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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