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来源不明收缴吗 |
释义 | 财产来源不明收缴吗 应该是追缴。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推定的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一些非法持有型犯罪相同,均只需证明一种犯罪状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需证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非法持有型犯罪只需证明持有国家违禁品的事实。 (2)保留“财产的差额予以追缴”的内容,考虑到了“以非法所得论”和“非法所得”的差别,又强调了“予以追缴”和“没收财产”的不同。 (3)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主观上的认识必须与案件客观实际情况相符,此为我国证据制度对刑事诉讼证明的要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是推定成立的犯罪,不能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标准就比别的罪名低,对“行为人的合法收入”、“拥有的财产和支出”、“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差额巨大”等事实的证明必须符合确实充分的要求,只是不需要证明行为人实际取得财产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而已。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责任不是举证责任倒置,而是转移。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被指控人承担证明被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义务,否则,被指控的罪名就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过程是先由司法机关证明行为人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但此时不能证明财产取得的具体方式,然后要求行为人说明财产来源,此系证明责任的转移。 (5)“以非法所得论”的财产中不包含“合法财产”。有人认为,刑法之所以规定“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是因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差额财产”并非全是“非法所得”,而是“以非法所得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种情况的话,应当是属于追缴,然后不是属于收缴,这两个是有相应的区别的,这个是属于违法财产,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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