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起诉多个被告法院认为部分被告不适格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法院认为部分被告不适格怎么处理,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变更的,驳回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未立案前不予受理,受理后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三)驳回起诉等。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驳回起诉明确进行了规定。就是针对原告的不适格、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滥用诉权等而创设的,旨在限制原告随意启动司法程序。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立案受理后,发现原告要求保护的权利没有证据支持,其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而作出的裁决,其所要解决的是胜诉权问题。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原告的起诉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应该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应该告张三,但原告起诉了李四从大的层面讲也就是原告起诉李四没有证据,无论那种情况,归根结底都是原告起诉的实体权利得不得实现。而原告是具有诉权的,只是原告的实体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二)款可以看出,原告起诉被告只需是“明确的被告”。所以此种情况应是驳回诉讼请求的问题。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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