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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
释义
    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于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被申请人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但保。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促使不是必须提供但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但保的时候,提供但保才成为必要条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问题进行的解答,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两种,两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而共同的条件是要提供担保。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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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