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和结伙斗殴的区别 |
释义 | 一、聚众斗殴罪和结伙斗殴的区别 聚众斗殴罪和结伙斗殴的区别: 1.构成的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主体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结伙斗殴的构成主体是结伙斗殴的参加者和聚众斗殴的除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以外的参加者。 2.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聚众斗殴罪的行为主体在客观方面具有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结伙斗殴行为的主体都是斗殴行为的参与者,没有组织、策划和指挥。 3.造成的后果不同。结伙斗殴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要比聚众斗殴罪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小。 4.处罚方式和力度有区别。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三、聚众斗殴可以撤案吗 聚众斗殴罪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