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工资就是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一、发工资就是劳动关系吗 发工资记录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但并非唯一依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劳动关系才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3.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4.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5.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仅凭发放工资记录并不能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二、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1.判定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包括: (1)双方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 (3)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 三、劳动与劳务关系差异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劳务关系则基于双方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而劳务关系则主要由民法调整。 3.主体资格和性质及其关系也不同: (1)劳动关系中一方必须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且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2)劳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公民,且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 4.在工作名义和责任承担方面也有所不同: (1)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名义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2)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判定复杂多样,有疑问?法律网律师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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