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息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某先生2001年借给他人2.2万元,约定2005年还款4.2万元,可到了2005年才还了2000元。后来,再次约定05年还1万,06年1.5万,07年还1.5万,结果到现在一共才还了2000元,还有3.8万还没还。自己怎么才能要回欠款?这样高的利息算不算违法,这张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倍。现在三年期的存款利率为4.41%,4倍为17.64%,即2.2万元,每年的利息不得超过3880元,4年的利息不得超过15523元。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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