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财产是如何进行定义的 |
释义 | 个人合伙财产是如何进行定义的?关于这一问题,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个人合伙财产来源包括合伙投入财产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两个方面 (一)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二、个人合伙财产的管理规则为 (一)有约定按照约定管理; (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合伙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即共同管理。 合伙组织不是合伙财产所有权人,不独立享有合伙财产所有权;合伙财产由个合伙人共同享有共用权和共有权。 1、合伙投入财产归各个合伙人各自所有,只不过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在合伙人之间形成合伙财产的共用关系; 2、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只能由各合伙人共同享有共有权; 3、合伙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 三、个人合伙财产分割要如何进行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协商不成,按出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上文就是法律网小编对于个人合伙财产是如何进行定义的相关解答,对于在合伙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合伙财产。在合伙财产分割时,对于明确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我们网站可提供在线咨询律师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