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公司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注销公司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因此,公司的注销的应当根据公司注销的不同原因,分别按照上述规定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文件。 ![]() 二、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律规定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歇业以后,公司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无承受者,所以,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二)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三、公司办理完注销登记后还能再重新注册? 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存在了,是不能恢复的。如果想要恢复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 公司注销后三年之内不能注册公司,三年后可以重新注册!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如下: 以下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于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 重新注册的话,按原来的注册公司流程即可!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注销公司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对于企业注销的手续,如果觉得麻烦,可以找代理帮助办理,但是了解相关的知识还是有必要的,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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