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
释义
    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预期违约
    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10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二)不履行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三)迟延履行
    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四)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分别规定于《合同法》第112条和第113条。
    另外,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行为,主要包括:
    1、部分履行行为;
    2、履行方式不适当;
    3、履行地点不适当;
    4、其他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
    相关法规·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有一方逾期了或者是不履行合同,延迟履行合同都是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况,如果我们违约了那么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 深圳律师 ? 江苏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3: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