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归还房东租房合同 |
释义 | 一、是否需要归还房东租房合同 一般不需要归还房东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房屋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房屋的协议,一般一式两份,房东和租户各持一份,双方各自留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房合同怎么写 租房合同应写明: 1.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 2.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3.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装修的约定; 8.转租的约定; 9.解除合同的条件; 10.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三、租房押金收据怎么写 租房押金收据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租赁时间、租赁地点、租赁租期、租金与押金数额,最后写明该押金违约条款适用XX年XX月XX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即可。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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