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同居期间债务应如何认定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同居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所设定的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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